近日,从市房管中心获悉,为了让居民“住得舒心”,我市已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已经开展试点。
据了解,我市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成立“加梯办”,对市区5个街道辖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4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并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按照“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完善老旧小区的使用功能,满足居民期盼,提高其生活品质。
市房管中心负责人透露,经过前期排摸,“加梯办”已确定我市市区4层以上住宅楼及其单元的底数。他说,加装电梯将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经过单位内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进行加装。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后,方能进行。
该负责人介绍说,拟加装电梯的业主,应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共同出资,自行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加装电梯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市财政将对每台电梯补贴15万元。
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居民可拨打电话13598816306和185308119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