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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巩义融媒  时间:2021-12-14 16:04

12月14日上午,巩义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动员会在市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直面痛点难点、为民服务解难题,确保全市不动产权证办理第二阶段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市长张东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翟旗出席会议。不动产权证办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行政正职及主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目前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宣读了《关于加快推动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实施方案》。

张东辉指出,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的体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克服问题,加快向前推进。要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主动担当意识,深入领会政策精神,用现有政策处理好历史问题,推动全市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更好、更快开展下去。

张东辉强调,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紧盯重点、聚焦难点,创新思路方法、勇于克难攻坚,全面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真正把这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全市一个政策、一个标准,坚持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工作范围,切实做好全市不动产权证办证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为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成立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民生优先、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维护公平”的原则,把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综合施策,积极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巩政〔2021〕5号文件有效期内(2023年6月7日)基本解决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办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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