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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红利性消费券助力消费回暖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0-04-28 11:29

为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消费信心,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的同时,释放群众消费潜能,推动市场回暖,助力消费回归,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我市于2020年4月16日开始筹备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印发《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整体进度、工作要求、消费券使用办法等内容,并于4月23日上午组织各镇(街道)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副职,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巩义市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会议。

二是精心筛选,确定商家。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市各镇(街道)商超经营规模、承接能力、从业人数、信用等级、群众满意度等信息,确定初选名单。各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原则,从初选名单中选定2家商超作为红利性消费券定点消费处。经过严密考察,层层筛选,最终确定星月超市、新大新超市、金好来超市各分店、新时代超市等36家商超,为救助对象提供消费服务。

三是及时发放,惠民利民。为确保消费券真真切切成为惠及困难群众的“红利”,我市根据救助对象名单,按人编号,一位救助对象对应一个号码。消费券使用过程中,商家根据各镇(街道)提供的使用对象底册,核对消费券编号、使用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以此辨别真伪。通过此举,杜绝传播虚假消费券,私占、倒卖消费券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根据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迅速行动,纷纷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本辖区红利性消费券发放工作,确保消费券及时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据统计,此次共为2万余名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对象发放红利性消费券10万余张,预计拉动我市消费约1000万余元,在促消费、稳增长的同时,又保障了基本民生,确是诚意满满、实惠满满的惠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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