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优抚对象:
为加强优抚数据精准化管理,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郑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026年度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年度确认对象范围为我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2026年9月1日—12月15日
三、确认方式
1.自主确认
优抚对象可通过手机下载“退役军人服务”APP,完成线上自助认证。
已注册登录的操作步骤:手机验证码或密码登录--“年度确认(审核)”--“开始信息确认”--“人脸识别”--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确认。界面显示“审核中”,即完成确认,在查看历史记录中显示“已确认”。
未注册登录的操作步骤:在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搜索“退役军人服务APP”下载--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退出重新登录--“年度确认(审核)”--“开始信息确认”--“人脸识别”--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确认。界面显示“审核中”,即完成确认,在查看历史记录中显示“已确认”。
2.现场确认
优抚对象需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抚恤关系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确认,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确认工作。
四、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进行年度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及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确认时要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属可联系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工作人员携带手持机上门进行确认。
3.对2026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由各镇(街道)予以公告,公告后60日内仍未取得联系、无法确认的,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的通知》,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