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巩义市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日
巩义市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豫商建〔20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县域商业建设,完善我市商业基础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供应链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我市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资源下沉。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县域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补齐短板,整合提升。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补齐短板,打通堵点,加快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畅通市镇村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全面整合提升县域商业体系。
(三)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县域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商业基础等差异因素,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原则,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基础设施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
(四)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将县域商业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主体培训、协调议事等机制,一体谋划推进。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资金、金融、土地、税费等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地。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到2025年,实现城区有商贸物流分拣中心和物流快递分拣配送中心,镇有商贸服务中心,村村通快递,镇村商业设施功能完备,农村物流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健全。从2022年开始,分年度按计划,每年推进不低于40%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对现有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贸连锁和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镇级商贸中心达到增强型标准,农村物流快递末端网络寄递服务覆盖具备条件的所有行政村。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一)网点布局合理。适应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推动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建设改造一批镇级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到2023年,基本实现城区有商贸物流分拣中心和物流快递分拣配送中心,镇有商贸服务中心,村村通快递,镇村商业设施功能完备,农村物流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健全。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
(二)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市镇为重点,提升环境设施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乡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三)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3年,培育一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四)双向物流畅通。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电商、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加快贯通市镇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镇村快递通达率,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连接城镇生产与消费,到2023年基本实现镇镇有快递服务网点、村村有寄递服务。
(五)消费安全便利。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围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农村经营场所秩序规范。到2023年,推动县域消费环境实现较大改观。
分年度目标
指标类型 | 2021年底数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约束指标 | 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量5个,覆盖率100% | 改造1个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 提升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1个,覆盖率100% | 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 提升 | |
镇级商贸中心数量15个,覆盖率100% | 改造7个镇级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50% | 改造8个镇级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 |
村级便民店数量964个,覆盖率100% | 改造83个村级便民店,达到增强型标准 | 提升 | |
“快递进村”数量83个,覆盖率31.3% | “快递进村”覆盖11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 | “快递进村”覆盖288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覆盖13个行政村,覆盖率5%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覆盖44个行政村,覆盖率15%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覆盖87个行政村,覆盖率30% | |
自选指标 | 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2个 | 培育1个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 | 提升 |
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数量0个,占比0% | 改造1个集贸市场,占目标33% | 改造2个集贸市场,占目标100% | |
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0个,占比0% | 新建农产品产地级配中心1个,占目标100% | 提升 |
四、主要建设内容
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3年底,通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改造提升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镇级商贸服务中心15个;改造提升城区商贸物流快递配送中心1个、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15个、村级快递物流末端站点75个;改造镇级农贸交易市场3个,培育重点商贸流通企业3家、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1家;培育新型商业带头人50人;改造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1个。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一)优化布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升级改造镇级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升级改造15个镇级商贸中心、3个镇级农贸交易市场,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各镇消费环境。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各镇商业集聚区。
重点工作1: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镇级商贸中心 | 改造 | 200 | 100 | 1.升级改造15个镇级商贸中心。 2.配备复印打印机,更新货架。 3.安装智能广告屏。 4.购置配送车辆(电动三轮车)。 5.前置仓仓储分拣、设施,更新管理系统,满足线上线下购物订单处理。 | 2023年底前 | 1.实现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实现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圈。 3.实现具有业态显著聚集特点的商业形态。 4.实现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 5.实现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 6.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实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带动乡村商业发展,满足绝大部分群众的消费需求。 |
2. 改造农村商业网点。鼓励支持邮政、农业和金融等部门建设综合服务站点,并与县域电商服务站共同实现寄递收发等资源、功能、服务整合共享。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购买,以及电商、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农产品上行、涉农信息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
重点工作2:改造村级商业网点 | |||||||||
项目 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
村级商业网点 | 改造 | 500 | 0 | 1.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2.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投递服务。 3.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4.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5.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商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商品sku数量不低于300种,主要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50%。 | 2023年底前 | 1.实现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2.实现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3.实现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4.实现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 5.实现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等中介信息服务,以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 6.实现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 |||
工作3:升级改造镇级农贸市场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 周期 | 实现功能 | |||
升级改造镇级农贸市场 | 改造 | 600 | 300 | 1.设计统一的VI形象,配备统一摊位牌,整改统一门头。 2.设置公道秤,投诉管理热线。 3.统一规划摊位,建设标准摆台。 4.配备基础的农残检测设备,对农产品进行定期检测。 5.90%镇级农贸市场,配备齐全的监控设施、消防设施。 6.对食品、日用品、农资进行合理划区,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 7.配套信息管理系统,对市场商户进行统一管理。 8.建设O2O线上商城,提供线上采购,线下配送服务,拓展提前预定等销售功能。 | 2023年底前 | 1.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2.保障镇级集贸市场食品安全。 3.保障镇级集贸市场安全、消防设施、检验等配套设备。 4.改善镇级集贸市场经营环境。 5.改善镇级集贸市场面貌。 |
(二)共建共配,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 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县级电商快递物流分拣配送中心、公路客货运站、邮政和快递分拨中心、供销社仓储等现有设施,改造一个县级商贸物流快递共配中心,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2. 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末端网络。改造一批镇级快递物流站,积极引导镇级商贸中心与快递物流站服务集聚,改造一批村级快递物流服务末端网络,增强对农村的辐射能力。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开展点对点快件运输,鼓励快递企业由服务到村向驻村设点转型。
3.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采用第三方模式,由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开展共同配送服务。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创新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鼓励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充分调动社会运力资源,提升物流配送能力。
重点工作4: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改造 | 800 | 400 | 1.改造10000平方米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2.统一配备快递物流厢货车5辆、货架、分拣等设备。 3.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 4.建立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 5.商贸云仓配备自动化包装、立体化仓储、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等终端信息建设。 | 2022年底前 | 1.实现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 30%以上。 2.实现快递配送从城区到村、从村到城区不超过2日。 3.实现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
镇村末端物流 | 改造 | 200 | 100 | 1.加快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站点布局。 2.增强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服务能力。 3.加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 4.实现快递从城区到村2日送达。 5.建设实现常住人口大于1000人的行政村级物流点100%全覆盖。 6.每个服务站统一配备两组货架、一台打印机、一块收发快递标识牌。 7.改造15个镇级物流快递服务站。 8.对镇村物流站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建立奖励机制,提高负责人的积极性。 | 2022年底前 | 1.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乡村快递通达率100% 2.城区到村快递收发时效不高于2日。 3.满足群众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收寄服务。 |
物流资源整合 | 改造 | 300 | 100 | 1.采用第三方模式,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开展共同配送服务。 2.对统一收储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物流件,按照所在的镇进行统一分拣,并统一中转至乡镇站点,再根据物流件所在村统一配送至村级站点。县域内物流配送包装、称重、价格、时效等,执行统一服务规范和标准。 3.配套统一的VI形象。 4.加强标准化建设,针对不同的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 5.发展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器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配套物流统一收发管理系统,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 2022年底前 | 1、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 2、整合上下游供应商资源,提高农村共同配送率和网点覆盖率。 3、规范农村电商快递物流发展环境,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行为,从源头杜绝快递配送车辆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4、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县域商业助农增收。 |
(三)疏通拓展,改善优化消费渠道
1. 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以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商贸企业、个体商户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2. 培育我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化、数字化、品牌化升级。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市镇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
重点工作5:农村市场主体培育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农村市场主体培育 | 改造 | 400 | 200 | 1.鼓励年销售额大于3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推进实体商业的数字化改造,加强线上场景化、智能化、立体化的展销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全渠道营销。 2.鼓励龙头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直营、加盟、联营等形式,建设镇级、村级便利店,健全农村连锁化流通网络。 3.培育3个以上商贸流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4.培育至少1个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 2022年底前 | 1.实现3家主要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初步建立供应链体系,引领县域商业发展。 2.通过运营主体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
重点工作6: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 改造 | 400 | 200 | 1.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商贸企业布局县域前置仓,统一配备托盘、货架、周转框、手持终端、库存管理系统。 2.组建本地商贸零售企业联合采购平台,依托蚂蚁商联商品品牌和供应链资源,加大农村地区消费品投放力度,为其配备办公设备、搭建信息管理系统。 | 2022年底前 | 1.实现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群众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2.实现大型流通企业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设施和业态融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3.实现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 4.实现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
(四)系统协同,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1. 支持建设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化和品牌化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发挥县域商贸中心、企业、农业基地、物流共配体系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统配体系,扩大销售规模,促进消费体系便捷性和促进农村农民增收。
重点工作7:建设特色农产品县级集配中心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建设特色农产品县级集配中心 | 改造 | 300 | 200 | 1.结合县域物流枢纽,建设1000平方米的冷藏保鲜农产品仓储库。 2.结合县域物流枢纽物流配送管理系统,实现与运营主体信息互通。 3.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县级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 4.县级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功能区域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初加工区、品控分拣区、包装区、仓储区、收发货区。实现农产品出入库信息数字化。 5.建立仓储容量、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6.逐步采用定位技术、传感技术加强全流程信息监控,完善农产品全过程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 2022年底前 | 1.实现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到50%以上。 2.有效延长季节性果蔬菜销售周期。 3.实现农产品产地清洗、初加工、质检、分级、包装、仓储(冷藏及通风储藏)、物流等功能。 4.开展农产品统配统送及跨区域配送,加强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统筹衔接。 5.具备预冷、烘干、冷藏保鲜、仓储功能。 6.具有一定自动化加工条件。 7.具有一定电商营销能力。 8.具有较高的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流程,可实现农产品全过程冷链物流。 |
2. 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基础,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积极培育涉农企业运营主体,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大力支持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不断完善配送体系,充分利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各种电商平台,构建“乡村集货、线上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的农产品上行体系。
3. 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整合现有市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规模。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
4. 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结合县域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展会等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会等形式多样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鼓励标准化生产、供货稳定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直采直购、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拓宽销路。依托淘宝、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加强县域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地产地销。
5. 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激发返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推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线上线下培训服务,提高就业转化率。
重点工作8:增强农村产品上行能力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能力 | 改造 | 600 | 300 | 1、建立一个专业电商运营团队,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快递物流站点等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上行,提供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 2.每年提供全市开发产品不低于5款,授权或纳入区域公共品牌子品牌不低于3个、包装设计产品不低于10款,组织网销或线下营销活动不低于5场。 3.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场地和设施,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品牌、标准、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提升可持续运营。 4.建设县域电商服务平台,协助村点负责人提高电商服务水平。 5.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培训,培育新型商业带头人50人。 6.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一批农村商业带头人。 | 2022年底前 | 1.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2.有条件的村实现农产品上行能力与效率显著提升。 3.统筹邮政、供销、电商、益农信息等基层网点,健全市镇村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 4.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村电商带头人,带动农村电商的发展。 |
(五)整合优化,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 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便捷性和服务质量。通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了解农民消费特征,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2. 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持续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加快发展“直播经济”。支持城乡各类电商企业抱团发展,优化推动措施,对现有的市镇村三级电商运营网络体系实施质量提升和扩量增效,建立和完善网购网销监管机制,营造更为安全放心高效的新型农村商业运营氛围。
重点工作9:加强县域消费统计 |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县域消费统计 | 新建 | 200 | 100 | 1.配套建设云端数据填报系统,分发至镇村各网点。企业填报数据端口,实现数据自动汇总、自动分类,形成大数据可视化平台。 2.搭建县域消费统计体系,统一管理网点、企业填报数据。 3.采集汇总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交易数据。 | 2022年底前 | 1.完善县域消费品零售额、网络零售额、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等统计监测 2、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 零售等统计指标 3.利用大数据信息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4.汇总交易数据,实现可视化展示。 |
五、实施步骤
按照调研摸底、全面实施、验收总结三方面要求完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任务。
(一)启动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
组织人员全面深入调研摸底,对全市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建设、商业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商业建设第一手资料;制定商业建设扶持政策、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完善我市商业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3年7月)
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按照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启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从补齐县域商业网点设施短板、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五个方面推进。通过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镇级商贸中心、村级快递网点等健全商业流通网络,通过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培育农村商业带头人等措施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增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能力,推动电子商务、物流资源整合、乡村快递末端发展和县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冷链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行自评总结和绩效考核、评估,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积极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总结商业建设成功经验,不断补齐短板,多领域复制推广,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效果持续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支持方向,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结合实际,细化支持标准,包括拟支持项目的实施方案、支持条件、后续维护运营等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
(二)项目管理制度。提出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名录+项目清单”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完成一批,验收一批。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三)日常监督机制。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在市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
(四)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市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情况,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依法保护信息安全。